寧海新聞網訊(記者 黃濃珍 通訊員 田明超 王海波)日前,寧海檢驗檢疫局在現場檢驗時連續(xù)發(fā)現,2批出口玩具存在塑膠表面脫落形成小零件,未加貼小零件警告語標識,不符合進口國法規(guī)要求。據統(tǒng)計,今年1至6月份,檢驗檢疫部門通過型式試驗、現場檢驗等手段發(fā)現,有8批不合格產品是因小零件警告語未加貼造成。
據調查,該8批次不合格玩具適用于3歲以上兒童,雖然使用并加貼了適用年齡組標識“3+”,但生產企業(yè)誤將年齡組理解為警告語等同效果,混淆了年齡組和警告語的概念,導致產品不合格。悉數國際上通常采用的四大玩具標準,對3歲以上兒童使用玩具正常使用或濫用后產生小零件的警告標識均作出要求并略有不同,除日本標準僅需標注年齡警告標識外,歐美包括中國均需要標注年齡警告、危險描述。其中,歐盟還需提供年齡警告標簽圖形標志,美國尤其對警告標識的內容、字體有特殊要求。
警告語是作為設計或采用保護措施無法充分減少玩具危險性時,通過向監(jiān)護人提供相關信息減少殘余風險,如小零件警告語便是為了減少兒童吞咽窒息的風險。因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企業(yè):要加強對國內外玩具相關法規(guī)標準的學習,弄懂年齡組和警告語的概念和區(qū)別;加深對玩具警告標識的理解,熟練掌握年齡組等通用警告和具體警告語的合理使用方法,加大對玩具新品開發(fā)的安全鑒定,確保警告語規(guī)范合適,有效規(guī)避出口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