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海新聞網(wǎng)訊(記者水玲玲通訊員寧法于珊婉)在寧海打工的云南小伙楊某,因為沒有戶口無法到民政局登記結婚。心急的他聽信朋友的損招,想通過犯罪的方式讓公安機關幫忙解決戶口問題,結果戶口問題沒解決,還被判了刑。
楊某今年20歲出頭,在家中排行老四。由于他出生時,家人忙著生計,一直沒給他上戶口。兩年前,楊某來到寧海打工,并在當?shù)卣勂鹆藨賽。等到談婚論嫁,楊某發(fā)現(xiàn)自己沒有戶口,不能在民政局登記,這讓他非?鄲。楊某的一個朋友聽聞此事,幫助出了個餿主意,“你可以故意被公安抓住,然后說自己犯罪都是因為戶口問題,公安就會幫忙落實戶口!
當時,楊某并沒有當真。但想結婚的念頭卻越來越強烈。2013年10月的一天晚上,楊某在路上走,看到一戶人家的門口停著一輛電動三輪車,突然想起了那位朋友的話,動了歪念。就在他騎著三輪車火速逃離時,失主發(fā)現(xiàn)了,開著汽車堵住了逃跑的楊某,并把他扭送到了公安機關。
被抓后,楊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同時為了達到“目的”,也不忘強調(diào)一下自己是“黑戶”。經(jīng)查,楊某曾在2012年因盜竊罪被寧海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當時就“楊某沒有戶口”這一情況,云南的公安已向楊某的家人詢問,查明了他的實際年齡,并反饋至寧海公安。而這些材料都曾作為證據(jù)出示并由楊某當庭質(zhì)證,所以這次的身份認定可以適用當時的材料。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定楊某已構成盜竊罪,考慮其累犯情節(jié)和自愿認罪情節(jié),最終判處楊某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