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聽過追著別人討債的,卻很少聽說有人追著還債的。近日,寧海法院力洋法庭就接待了這樣一位“較真”的當事人。15年前,寧海一男子顧某因欠了李某1萬元錢而被告上法庭,但因其生活拮據(jù)一直未能還清欠款。15年后,當原告已經(jīng)找不到之時,他依舊拿著好不容易攢下的錢來到法庭,堅稱要還錢。
“我是來還錢的!币晃患贡澄Ⅰ,穿著樸素,褲腿還沾著些許泥巴的中年人來到力洋法庭。一到法庭他就從口袋里掏出一疊皺巴巴的鈔票,不斷地向法庭的工作人員說著“我是來還錢的”。經(jīng)詢問,該男子姓顧,60余歲。顧某稱自己在2013年來過一次法庭,也是來要求還錢給他的同學(xué)李某。在工作人員翻看了幾年前的賬簿后才發(fā)現(xiàn),這已經(jīng)是一個十幾年前的老案子了。
1997年,顧某因家里造房需要,委托小學(xué)同學(xué)李某幫自己借了1萬元,并約定一年內(nèi)歸還。后因顧某生活拮據(jù),無法按期歸還欠款,李某只好先行墊付了1萬元欠款。1999年,李某家中發(fā)生變故,急需用錢,無奈之下便將顧某告上了法庭。而后兩人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顧某被要求于2003年前還清所有欠款。后來,李某一直沒有因此事再來過法庭,便以為案子早已履行完畢。
了解情況后,工作人員忍不住問顧某:“你為什么現(xiàn)在才來還錢?”顧某憨厚地回答:“之前條件一直不好,最近幾年靠著種西瓜才有了一些收入,賺到錢的第一個念頭就是把十幾年前的欠債給還了。但是我已經(jīng)聯(lián)系不上李某了,所以才來你們法庭還錢,只有還了錢我才心安啊!闭f完,顧某把錢遞給了工作人員,一共是3000元。顧某說,上次還了2000元,這次還3000元,雖然還不夠,但他盡力了,請法庭幫忙把錢交給李某,剩下的錢他會盡快還清。工作人員接過錢后表示會先把這錢存在法庭的賬戶里,等找到李某再將錢轉(zhuǎn)交給他。顧某聽完這話,連聲道謝,這才樂呵呵地離開了法庭。(記者何莎莎通訊員于珊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