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某和林某是朋友,林某待黃某如兄弟,不但常常讓沒有固定住所的黃某到自己家里來玩,還借錢給無業(yè)的黃某。哪知“知人知面不知心”,身邊的朋友起了貪心,自己一個不注意,銀行卡里的5000元錢和兩部手機就被偷走。近日,縣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黃某提起公訴。
黃某是寧海人,今年22歲,和21歲的林某很早就相識,一直待業(yè)在家的黃某閑來無事常到林某家中做客。今年10月1日晚,黃某又到林某家玩,林某有事外出,出于對朋友的信任,林某讓黃某一個人呆在家里。無聊的黃某拿起林某放在茶幾上的手機,想玩手機游戲。因兩個人經(jīng)常在一起玩,黃某無意中已經(jīng)知道了林某的手機密碼,一下子就將手機打開了。打開微信后,黃某發(fā)現(xiàn)林某的微信綁定著銀行卡,卡里竟然有兩萬多元錢。由于自己沒錢花,黃某貪念頓起,將卡里的4997元錢轉到林某的微信紅包中,再分幾次轉到了自己的微信紅包中。有了錢的黃某立即把錢拿去玩游戲,輸個精光。第二天,黃某再次到林某家中玩耍,以同樣的方式將林某微信中僅有的3元錢轉到自己的紅包中。大意的林某當時并沒有發(fā)現(xiàn)自己的銀行卡內少了5000元錢。
到了10月4日中午,黃某又到林某家玩,這一次,黃某看上了林某的手機:趁林某和另一個朋友在樓下聊天,黃某偷偷地將林某放在房間內的一部蘋果5S手機和一部三星手機藏到了自己的身上,借口有事先走了。后來,蘋果手機被黃某以150元的價格賣給了路人。
這一次,黃某做得太明顯,林某立即發(fā)現(xiàn)了自己的手機和微信錢包里的錢被偷了,立即報警。經(jīng)偵查,公安機關將正在網(wǎng)吧玩游戲的黃某抓獲。
檢察官提醒:作為時下熱門的社交軟件,微信的使用頻率越來越高,功能也越來越齊全,為方便購物和發(fā)紅包,很多人將微信錢包綁定了銀行卡,此時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識,保管好自己的手機,不要隨意將密碼告訴他人。
(記者方景霞通訊員朱詩盼林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