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少沖動將人打成重傷 逃亡三年選擇投案自首
- www.nhnews.com.cn 寧海新聞網(wǎng) 2017年11月17日 09: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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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海新聞網(wǎng)訊(記者婁偉杰通訊員張葵葵)僅僅因為他人沒付出租車費,就與伙伴將他人打成重傷。蔡某為此逃亡三年,惶惶不可終日,最后終于下決心選擇投案自首,接受法律的制裁。近日,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了蔡某故意傷害一案。
因他人擅闖房間心存不滿
蔡某現(xiàn)年21歲,初中就已輟學(xué),待業(yè)在家。
2014年10月6日晚,蔡某在寧海某賓館開了一個房間,與其女友以及朋友楊某、張某等6人在房間打牌。
凌晨時分,一男子帶著酒氣敲門進(jìn)入,沒和任何人打招呼,倒頭就睡在了房間的床上。
蔡某見此人這么沒禮貌,立即問大家有誰認(rèn)識對方。從張某處得知此人是張某的朋友何某,當(dāng)晚在外吃了夜宵喝了酒,聽說張某在這里,特意趕過來找他玩。蔡某聽后雖心存不滿,但礙于張某的面子,也就忍了。
為出租車費借機(jī)發(fā)飆將人打成重傷
不久,一男子也來敲門,自稱是出租車司機(jī),指著何某說對方未付車費就上來了。
蔡某原就憋著火,一聽此言頓時感到?jīng)]面子,大聲沖著何某嚷道:“你這么沒品,車費也不付,快去把車費付掉!”何某惱怒回嘴:“你是誰啊。”雙方爭執(zhí)之下就動起手來。
蔡某因身材沒有何某高大,打架趨于下風(fēng)。他想起自己使用過的一把水果刀放在床上,就沖著一旁的楊某喊道:“把刀給我。”楊某出于義氣,拿起刀加入打斗,二人一番拳打腳踢之后,楊某拿著刀朝何某的胸腹部捅了兩刀。
見到何某身上流血了,蔡某、楊某才放慢動作,何某趁機(jī)逃脫。很快,何某就被他人送往醫(yī)院搶救,經(jīng)檢查,何某被刀刺傷致肝破裂,已構(gòu)成重傷二級。
逃亡三年后為能正常生活投案自首
事后,蔡某意識到自己闖了禍,立即逃往外地躲避公安機(jī)關(guān)的追捕。而何某報案后,公安機(jī)關(guān)隨后也對蔡某、楊某立案偵查并刑拘上網(wǎng)追逃。很快,楊某就被抓獲歸案并被判刑。
蔡某則從此開始了惶惶不可終日的逃亡生活。近三年的東躲西藏,蔡某吃了很多苦,生活中也有種種不便,不能乘動車、飛機(jī),也不能以真實身份生活。他太渴望能夠成家立業(yè)、結(jié)婚生子,過上正常人的生活了。
今年7月,蔡某終于鼓起勇氣到公安機(jī)關(guān)投案自首,并且賠償了被害人的全部損失,爭取到了對方的諒解。
開庭審理時,蔡某在法庭上滿臉悔意地說:“當(dāng)初年少不懂事,一時沖動帶來這么嚴(yán)重的后果,不但給他人造成傷害,自己也沒有正常生活,以后我一定要好好控制自己的行為。”
因有自首、賠償?shù)惹楣?jié),認(rèn)罪、悔罪表現(xiàn)較好,蔡某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緩刑三年。
檢察官提醒:犯了錯就要勇于面對和承擔(dān),犯罪以后潛逃既錯上加錯,更要整天東躲西藏、擔(dān)驚受怕,無法過上正常人的生活,反而得不償失。只有早日投案自首,才是解脫和新生活的開始。
- 責(zé)任編輯: 張穎 稿源: 寧海新聞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