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發(fā)言人:縣紀委副書記潘紅月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葉亦金 縣委政法委副書記胡余亨 縣農辦副主任鮑宏杰 縣民政局副局長潘海明
時間:2月15日上午 地點:縣委、縣政府大會議室 主持人: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潘家萍
記者:今年上半年,全縣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村經(jīng)濟合作社管理委員會將進行換屆選舉,這是我縣廣大農村黨員群眾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各級黨委、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請問縣委組織部葉亦金副部長,縣委、縣政府對這次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總體安排和要求是怎樣的?
葉亦金:按照市委的統(tǒng)一部署,我縣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的總體安排是按照先村黨組織換屆、后村民委員會、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和村經(jīng)濟合作社管理委員會換屆的順序進行。從今天起到4月底全面完成全縣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本次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的要求是:嚴格按照“風清氣正、有序可控、選優(yōu)配強、群眾滿意”的總體目標,加強組織領導,嚴格依法辦事,充分發(fā)揚民主,集中廣大黨員干部群眾的意志和智慧,選出素質優(yōu)良、結構合理、群眾公認的新一屆村級組織班子。
記者:這次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對候選人(自薦人)任職資格有哪些要求?
葉亦金:根據(jù)新修訂《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浙江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及省、市提出的明確要求,我縣明確以下五類人員不能確定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和其他村級組織班子成員的候選人(自薦人):①被判處刑罰或者刑滿釋放未滿5年;②解除勞教未滿3年;③違反計劃生育未處理或受處理后未滿5年;④涉黑涉惡受處理未滿3年;⑤喪失行為能力。同時,明確其他近些年來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社會反響惡劣的人員,也不能列為候選人(自薦人)。出現(xiàn)不符合候選人(自薦人)資格條件人員當選的,當選無效。
記者:此次換屆工作中要推行的“三項承諾”制度,具體是哪三項?
葉亦金:“三項承諾”,是指候選人(自薦人)在當選前向選民作出的競職承諾、創(chuàng)業(yè)承諾和辭職承諾。競職承諾,是指候選人(自薦人)就遵守換屆選舉紀律、依法公平參選、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為等問題向村民作出承諾,一旦出現(xiàn)有拉票等違法違紀行為,自動放棄當選資格。創(chuàng)業(yè)承諾,是指競職人要結合本村實際,提出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標、措施及工作作風,向村民作出承諾,承諾完成情況與村干部的考核、評優(yōu)等掛鉤。辭職承諾,是指競職時,簽訂辭職承諾書,若當選,在任期內存在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情節(jié)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等行為,要主動辭去職務,辭職承諾書等同于辭職申請書。如果候選人(自薦人)拒絕簽訂,將不列為候選人(自薦人)。
記者:請問縣民政局潘海明副局長,村民委員會換屆在選舉方法上與以往有何不同?
潘海明:今年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與以往采取無候選人海選方式產(chǎn)生村民委員會成員有所不同,采取的是“自薦直選”選舉方式。“自薦直選”指的是由競選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自薦人按照《村選舉辦法》規(guī)定的村民委員會成員任職資格條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村民選舉委員會自愿提出參加村民委員會成員競選的一種選舉方式。自薦報名不得實行委托。每個自薦人只能參加一個村民委員會成員的競選,報名參加兩個以上職位競選的,報名無效。自薦人報名時,要書寫有關簡歷,簽訂競職承諾書。不簽訂競職承諾書的,不列入自薦人名單。經(jīng)審查符合條件的自薦人名單予以公布。在正式投票選舉時,提供給選民,作為參考。
未經(jīng)自薦,但在選舉過程中當選的非自薦人員,要經(jīng)過資格條件審查。不符合村民委員會成員任職條件的非自薦人員,當選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