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份,一個外地民工王某來調解室反映其在幫大佳何村一個體老板應某卸水泥時不小心被放在旁邊的攪拌機手柄戳進肛門受傷住院,用去醫(yī)藥費9000多元,而應某則說本來是叫另外一個民工張某卸的,王某是來找張某一起吃飯,看到張某還有一部分沒卸完就去幫忙而受的傷,因此只愿意出于人道主義給王某2000元,王某卻要6000元。應某是老何的一個親戚,老何了解情況后,考慮到王某的實際困難,要應某支付4000元,但應某覺得太多,遲疑不決,最后老何以長輩的名義拍板決定應某支付4000元,雙方才最終達成和解。
2010年年底,來寧海打工的河南人吳國合在西店鎮(zhèn)某公司修理石棉棚時不慎摔傷,造成盆骨粉碎性骨折,兩處腰脊柱斷裂。因為先期手續(xù)費需要5萬元,家境貧困的吳國合在縣第一醫(yī)院住了一星期還沒能動手術。家屬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找到西店鎮(zhèn)和解室,和解室的4名調解員在得知情況后急人所急,馬上幫助其與企業(yè)和包工頭聯(lián)系調解,籌集資金,并以和解室調解員的身份證與工作證向院方作擔保,使得手術順利進行。對此,吳國合及其家屬對和解室的幾位“老娘舅”感激涕零,特地委托自己的哥哥專門到和解工作室對4位調解員的扶困解憂表示由衷感謝。
專職調解室的工作成果受到了各級領導的肯定,王劍侯書記作出重要批示:這是我縣貫徹“楓橋經驗”的具體成功實踐,請政法委、宣傳部、司法局、信訪局等部門好好總結,可以歸納為“老何說和”之類的品牌,加以提煉、推廣、完善和規(guī)范,這對新時期做好矛盾的化解調處工作具有現實意義。西店鎮(zhèn)鎮(zhèn)長葛仁元說:“大量原先需要通過行政調解、訴訟或者會引發(fā)上訪的事件,有一大部分通過調解室給解決了,體現在綜治辦的案件減少了,上訪案件的數量也明顯減少了,最關鍵的是很多矛盾糾紛都解決在了始發(fā)階段,對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發(fā)揮了很重要的作用,起著矛盾調解員、民情收集員和政策宣講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