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十三大到十六大:建立公務員制度、探索干部選任制
1987年,黨的十三大強調(diào)對“國家干部”進行合理分解,改變集中統(tǒng)一管理的現(xiàn)狀,建立科學的分類管理體制,形成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此后,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成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點,干部選任制度改革也進入擴大探索階段。
在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方面: 1993年4月,國務院審議通過《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并從當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到1997年底,我國公務員制度入軌工作基本完成,標志著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在全國范圍內(nèi)初步建立。
在推進干部選任制度改革方面:民主推薦、公開選拔領導干部的探索逐步推進。1994年9月,十四屆四中全會通過提出加快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等重要制度的改革,強調(diào)“擴大民主,完善考核,推進交流,加強監(jiān)督,逐步形成優(yōu)秀人才能夠脫穎而出、富有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
此后,中央陸續(xù)出臺了一系列有關領導干部選任工作的規(guī)范性文件。主要包括:1995年2月中央印發(fā)《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1998年7月中組部等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黨政領導機關推行競爭上崗的意見》;1999年3月中組部發(fā)出《關于進一步做好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的通知》; 2002年7月中央印發(fā)正式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在干部選任工作實踐中,圍繞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在堅持以選任制和委任制為基本形式的組織選拔這一主要路徑的同時,積極探索多元化的各級各類干部選拔的具體路徑。
一是繼續(xù)探索和推行聘任制!秶夜珓諉T暫行條例》規(guī)定部分職務實行聘任制。許多企、事業(yè)單位也實行了干部聘任制。無論是選聘和招聘,還都有考任制相伴隨。
二是機關干部實行競爭上崗。在干部制度改革實踐中,逐漸形成了機關干部競爭上崗的選人用人新機制。通過推行競爭上崗,拓寬了選人視野,優(yōu)化了機關干部隊伍,一大批德才兼?zhèn)涞膬?yōu)秀年輕干部脫穎而出,提高了機關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
三是進行公開選拔方式的探索。為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需求,各地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了積極探索。如寧波、深圳、西安、廣州等地采用組織推薦與群眾推薦相結合、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公開選拔處、科級干部。隨后,這種公開選拔領導干部的方式逐漸推開。
十六大以來:健全選拔任用機制、推進公開選拔
2002年,黨的十六大提出“以建立健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jiān)督機制為重點,以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為目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為新世紀新階段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在這一階段的改革實踐中,各地繼續(xù)探索和完善各種干部選拔方式,其中綜合性的公開選拔方式已逐漸成為干部選拔的重要路徑,并已形成一種制度化的干部選拔路徑。這一路徑真正體現(xiàn)了公開、民主、科學、競爭、擇優(yōu)等特點,可以說是一種“賽場選馬”式的干部選拔路徑。
從全國公開選拔工作的實踐來看,這一階段明顯具有如下四個特點和趨向:
一是選拔方式更加多樣、程序方法更加科學規(guī)范。一些省區(qū)市大膽進行改革創(chuàng)新,探索出了“公推公選”、“公推直選”、“公推差選”、“差額直選”、“雙推一選”、“公推競崗”等多種選拔方式。同時,中央和一些地方還出臺了一系列的規(guī)范性文件和制度,豐富了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制度的內(nèi)涵,具有很強的指導性、針對性和操作性。
二是選拔職位的范圍進一步擴大、層級進一步提高。公開選拔的職位從“村官”到機關干部,從企業(yè)領導到黨政領導,從副職到正職,從部門領導到主要領導干部,范圍不斷擴展、層級不斷提高。2008年以來,一些省區(qū)市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拓寬選人用人視野,面向國內(nèi)外公選廳級領導干部,更是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三是選拔取向從“會考”向“能干”和“有德”推進。以前各地公開選拔領導干部,無不采取先考試后考察的方式,能干卻不擅考者必先行淘汰出局。鑒此,目前一些地方開始注重“能干”而不單是“會考”。特別是中央提出“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選人用人標準之后,公選工作更是從注重“會考”向側重于“能干”和“有德”轉變。
四是選拔監(jiān)督從單一層次監(jiān)督向多層次民主監(jiān)督推進。公開選拔工作一開始只接受黨內(nèi)與組織內(nèi)部的監(jiān)督。后來,公選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大都有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參加,以確保公選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同時在公選過程中還自覺接受新聞媒體、社會團體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增強了工作的透明度。
在此還應特別提及的是:公開選拔的方式不僅在中央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各類領導干部選拔中被普遍運用,而且其中的某些程序和方法也運用到了中央領導成員產(chǎn)生上。
總之,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通過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別是公開選拔的探索和推行,把黨管干部的原則、民主選擇的機制和公平競爭的方法有機結合起來,逐步實現(xiàn)了由“關門選拔”到“開門競選”、由“少數(shù)人在少數(shù)人中選人”到“多數(shù)人在多數(shù)人中選人”、由“伯樂相馬”到“賽場選馬”的轉變。這是我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安徽省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所所長邸乘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