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海新聞網訊(記者水玲玲通訊員楊楊黃杜娟)來錢快,風險高,36歲的貴州籍女子龍某鋌而走險干起了毒品轉賣的生意,經手不足百克,卻足以毀掉自己的一生。日前,縣檢察院以涉嫌販賣毒品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龍某。
今年7月18日,縣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有人販毒。根據線索,當日中午12時許,民警在寧海某按摩店內將按摩店老板龍某與吸毒人員王某當場抓獲,從按摩店內繳獲毒品疑似物67包(重85.9316克),從吸毒人員王某身上搜出毒品疑似物1小包(重0.4306克)。經鑒定,繳獲的毒品疑似物均含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
經審查,龍某在寧海經營著一家按摩店。今年6月份,龍某與常來其按摩店的“燕子”相識,并得知“燕子”在買賣毒品。因生活拮據,想賺快錢,龍某遂以每克80元至110元不等的價格從“燕子”處購買冰毒。7月中旬的一天晚上,龍某在其按摩店內以200元的價格賣給吸毒人員王某冰毒0.5克左右。同年7月18日中午12時許,在同一地點又賣給王某100元冰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guī)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犯罪嫌疑人龍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販賣,重量達86.3622克,其行為已涉嫌販賣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