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長街鎮(zhèn)長街村2014年工作計劃以及未來三年工作目標新鮮出爐。這是該村四套班子根據(jù)“百人問卷調(diào)查”、村務評說會上搜集的意見而制定出來的發(fā)展藍圖,其中包括4項村級重點工程和4項新農(nóng)村建設工程。
村監(jiān)會主任謝三乾尤其關注河港砌建項目,因為該項目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由于土地租用問題導致工程半途而廢。這一“半拉子”項目不僅給村莊的村容村貌“添堵”,還影響了周圍幾十戶農(nóng)民耕種,造成了一定的經(jīng)濟損失。村民對此怨聲較大,多次向村里反映無果。
2014年6月12日,村監(jiān)會主任謝三乾針對該問題召集村務評說會成員召開村務評說會。會前專門向村務評說會成員發(fā)放了《村級權力清單三十六條》小冊子,進行了針對性的學習。會上,謝三乾提出意見,認為該項目作為村里的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照“五議決策法”、村級微型工程招投標等程序推進,而合理制定方案是解決土地租用問題,推進工程的關鍵。村里的老黨員、老干部、“挑刺蟲”等29名與會人員在會上進行了熱烈探討,最終提出《長街河農(nóng)戶土地租用租金補償方案的建議》。會后,該建議第一時間提交給村兩委會。
隨后,村班子召開了兩委聯(lián)席會議商議制定出農(nóng)戶租金賠償方案,并通過黨員大會審議,提交村民代表大會決議,最后與相關的12戶農(nóng)戶簽訂了租用協(xié)議。整個過程都嚴格參照《36條》村級集體土地征收流程操作。
正準備聯(lián)系工程隊動工時,又有幾個村民向村委會提出了補償要求。他們稱該項目是在他們的土地上動工的,有權收取租費。原來這幾戶是土地戶主,已把土地轉承包給了別人種植。但這樣一來,豈不是一塊地要收雙倍租金了嗎?為妥善解決,村干部想到了《36條》里的基本要求,凡是涉及到村民利益的,哪怕只是一個人的利益,也要慎重考慮。于是,村里決定暫緩啟動河港砌建項目。
但村干部的工作并沒有停下來,他們一邊積極查詢土地置換租用的各項資料,并咨詢國土資源局、農(nóng)辦等相關專家,一邊走訪農(nóng)民進行溝通交流,解釋相關土地文件規(guī)定。此后,再次召開四套班子會議、黨員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最終完善了農(nóng)戶的農(nóng)田租費以及置換方案,使得項目得以順利進行。施工過程中,又通過村務評說會、村民代表大會、組織生活會多次匯報工作進展和征求意見,接受群眾監(jiān)督,聽取群眾意見。
事后,向村委會提出土地租費要求的那些村民雖然要求沒有完全得到滿足,卻也表示理解并支持河港砌建項目,紛紛表示這屆村干部辦事公正、公平、透明,他們心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