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海新聞網(wǎng)訊(記者方景霞通訊員于珊婉)偷狗也犯法嗎?沒錯,在我縣,有兩名男子因結(jié)伙偷了3條土狗,并將土狗銷贓給“收狗人”分別獲刑。
張某,安徽人,20余歲,在我縣開了一家小小的理發(fā)店。一次,在與顧客小劉閑聊中得知,對方在做打狗賣錢的生意,小劉說一條狗一般賣個一兩百塊錢肯定是沒問題的。張某聽了非常感興趣,打狗又刺激又能賺錢,便也想試試。幾天后,張某聯(lián)系了小劉,并向他借來了打狗用的弓弩和麻醉針。
2014年12月的一天晚上,張某叫上朋友葛某一起去打狗。葛某騎著摩托車在附近的幾個村子里轉(zhuǎn),張某則坐在摩托車后座上,尋找“作案目標(biāo)”。不多久,他們清晰地聽到了幾聲狗叫,聞聲尋去,發(fā)現(xiàn)是一條被拴在自家門外的黑色土狗。張某立即在弓弩上扣上了麻醉針,瞄準后射向了黑狗,黑狗中針后掙扎了十幾秒便倒下了,兩人將狗裝進事先準備好的蛇皮袋中,逃離了現(xiàn)場。
回家后,張某將狗藏在自家附近的綠化帶中。第二天,兩人又騎著摩托車將狗載到了事先聯(lián)系好的“收狗人”處,以6.5元/斤的價格賣了出去。
接下來的一周,兩人又采取同樣的方法結(jié)伙偷了兩次狗,前后三次一共賣出了580元。
2014年12月底的一天晚上,張某和葛某再次碰頭準備作案,不巧正碰上了轄區(qū)派出所的巡邏人員。做賊心虛的兩人轉(zhuǎn)身就逃,巡邏人員見狀將兩人抓獲,并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diào)查,后兩人如實供述了偷狗賣狗一事。
近期,縣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葛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系累犯),并處罰金1000元;張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拘役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