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80歲的張某已經是第三次到縣法院深甽法庭起訴離婚了,經過法官多次調解,兩位老人最終和好,張某同意撤訴。
60年前,張某和胡某在父母包辦下,登記結婚。新婚不久,張某外出工作,兩人聚少離多,數年后,張某回到家鄉(xiāng)與胡某共同生活。盡管兩人在生活上也常有爭吵和矛盾,這些年卻也生活過來了。如今,張某年事已高,卻提出要與79歲的胡某離婚。
2008年,張某曾經起訴離婚,后在子女勸說下,最終兩位老人達成協議,約定生活互不干涉,經濟上相互獨立,胡某的生活由子女負責。然而,2009年,張某又起訴離婚,稱胡某未按協議履行,仍然經常與他爭吵,并干涉其自由,最終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2012年7月,張某再度來到法院,庭前調解時,胡某情緒非常激動,子女們則堅決反對父母離婚。張某則稱,包辦婚姻,沒有感情,并表示子女們也無權干涉父母的婚姻。
張某還稱自己住院時,胡某也照顧不好他,并從洗衣、做飯、買菜等生活細節(jié)上一一舉例數落其不是。胡某則稱,張某每月有3000元左右的退休金,而自己僅有200多元的老保費,生活困難。
考慮到兩位老人情緒激動,法官決定先做調解工作,對雙方進行了背靠背調解,并積極聯系當地村干部共同協調。最終,在法官和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兩位老人關系終于得到緩和,張某撤回起訴。
深甽法庭法官表示,本案中,兩位老人多為生活瑣事發(fā)生矛盾,老年人缺乏生活自理能力,作為子女要更多地在生活上和精神上給予老年人關心和照顧。(記者言生通訊員石羽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