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簡化戶政業(yè)務辦理手續(xù)
學齡前兒童第一次要求變更姓名、能提供合法房產(chǎn)證等證件文書的管轄范圍內移居戶口申請、能夠通過查閱戶籍檔案和信息查詢證實直系關系的關系證明,取消原要求提供的村居證明和社區(qū)民警核實意見;戶口登記項目輔項變更、更正,在申報人提供確實有效的證件或者相關證明材料后,由窗口民警直接予以變更,取消派出所領導核實;戶籍窗口為群眾提供本市、縣范圍內新生兒姓名重名情況查詢服務;公民個人因證件被盜搶或丟失,因乘民航班機、辦理銀行掛失等緊急情況的需要,可以直接或委托申請辦理戶籍證明、臨時身份證。
(二)提高出國(境)證件辦理效率
在出入境大廳安裝1臺連接互聯(lián)網(wǎng)電腦、3臺自助填表機,便于群眾通過網(wǎng)上申請再次簽注港澳通行證;在本縣交納社保十二月以上的縣外群眾,可申請辦理護照和大陸通行證,取消提交暫住證明;對符合加急辦理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實行24小時全天候辦理;將居民申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往來臺灣通行證和簽注三種申請表簡化合并為《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三表合一,群眾只需填寫提交一份申請表、一次辦證照片,便可完成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