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海新聞網(wǎng)訊(記者何莎莎通訊員于珊婉)一男子因醉駕被法院判刑,沒想到庭審結(jié)束后的一星期,該男子又因醉駕被抓。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兩次醉駕被抓發(fā)生于同一路口,而且車上載著同一個人。日前,寧海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最終該男子被數(shù)罪并罰,執(zhí)行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
二十出頭的汪某是四川人,在寧海一家公司從事銷售工作。2014年10月的一天晚上,汪某與朋友相約聚餐,飯桌上喝了幾杯酒。聚餐結(jié)束已近12點,酒后的汪某開車載著同事何某回家,行駛至寧海一茶館門口時,被交警攔下,經(jīng)酒精測試已達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2015年初,汪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兩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其駕駛證也被吊銷。
就在開庭后的一個星期,汪某和何某等同事相約在KTV唱歌喝酒,幾人一直玩到凌晨才散去,期間汪某喝了好幾瓶啤酒。都說吃一塹長一智,但不知悔改的汪某竟然再次選擇酒后開車,送何某回家?勺屗f萬沒想到的是,當車開到同一個茶館門口時,碰巧又遇上交警查酒駕。而汪某的駕照早在前一次醉駕時就已經(jīng)被吊銷。經(jīng)血樣測試,汪某再次被鑒定為醉酒后駕駛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