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海新聞網訊(記者陳丹萍通訊員陳軍杰孔丹蕓)日前,我縣再一次提高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現行的月人均480元調整至540元。調整時間從2014年8月1日起算,按照實際家庭收入與低保標準的補差額執(zhí)行,將惠及我縣8300余名低保對象。
我縣自1997年起全面實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逐年不斷提高。2011年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月465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月330元。2012年1月1日開始全面實行低保標準城鄉(xiāng)一體化,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達到每月465元。2013年城鄉(xiāng)一體化低保標準調整到每月480元,而如今我縣再一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到540元。據統計,去年我縣發(fā)放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資金達590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