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云高
方孝孺(1357——1402),字希直,一字希古,浙江寧海人,人稱正學先生。他是明初一位承前啟后的重要思想家、文學家。和許多歷史人物一樣,盡管有這樣或那樣的時代痕跡影響,但當時“程朱復出”“讀書種子”說法以及他在學術(shù)、政治、社會、文學、道德倫理等方面的理論和實踐,說明他不僅是中國傳統(tǒng)道德的繼承者,也是文化的代表者。
方孝孺的憂國思想。提出要以法治為基礎(chǔ)。他說:“欲天下之治,而不修為治之法,治不可致也。欲行為治之法,而不得行法之人,法不可行也。故法為要,人次之。兩者俱存則治,俱弊則亂,俱無則亡,偏存焉,則危。世未嘗無人也,然取而用之,與用而責成之,無其法,則猶無人也。”他把法律的制定和執(zhí)行提到了同等重要的地位,對治法與治人作了同等強調(diào)。政治統(tǒng)治要保持持久和穩(wěn)定,最主要的就是要依靠良好的法治;而良好的法治要得到良好的執(zhí)行,則需要有忠于法律意志的人,F(xiàn)在看來,這法治思想仍有借鑒作用。
方孝孺?zhèn)鞒辛酥袊怨乓詠淼木次肺幕?鬃釉f:“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君子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泵裰V亦云:“萬事勸人休瞞昧,舉頭三尺有神明!狈叫⑷嬖裕骸胺采婆抡撸厣碛兴,言有所規(guī),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币馑际欠仓牢窇值娜,必言謹身正,說話有分寸,行為不沖動,雖偶爾有些出格之處,但不會出現(xiàn)大的過失。方孝孺所言的“善怕”,就是今天所說的知敬畏。對于從政者而言,這是一個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保持潔身自好、清正廉潔的重要基礎(chǔ)。某種意義上,善怕才能善為,知敬畏才能有大作為。
治法與治家并重。方孝孺的治家思想有“愛其子而不教,猶為不愛也;教而不以為善,猶為不教也!贝蠓沧龈改傅,都有愛其子女的人倫常理。但如果愛子女,不加以教育,放任自流,就是溺愛了。在教育時,不教子女做人要善良,也就是不教育。
反觀近年來有些父母親,有“窮孩富養(yǎng)”之說,使子女奮斗精神缺失,產(chǎn)生懶惰,F(xiàn)奉勸做父母的要切記方孝孺的治家格言,面對子女受不法利益的誘惑,要多想想做人的良心,社會的責任,要多想想可能帶來的后果。如果把孩子比作一棵小樹苗,那么父母的素質(zhì)就是孩子成長最基本“水土”。這里所說的父母素質(zhì),不是指他們學歷高低、本事大小,而是指他們的品性作為和對子女的教育方法。